“共和国勋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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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7日 (一) 15:00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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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荣誉勋章。
设立与授予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得以完善。该法明确提出: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该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授予决定权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
样式
“共和国勋章”以红色、金色为主色调,章体采用国徽、五角星、黄河、长江、山峰、牡丹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如意、兰花等元素,整体使用冷压成型、花丝镶嵌、珐琅等工艺制作,象征勋章获得者为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礼赞国家最高荣誉,祝福祖国繁荣昌盛,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2]
获得者
2019年9月17日[3]
- 于敏(追授),中国“氢弹之父”、著名核物理学家
- 申纪兰,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 孙家栋,中国航天“大总师”、我国人造卫星技术和深空探测技术的开创者
- 李延年,为建立新中国、保卫新中国作出重大贡献的战斗英雄
- 张富清,西北野战军“特等功”获得者、战斗英雄
- 袁隆平,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
- 黄旭华,中国核潜艇之父、核潜艇研究设计专家
- 屠呦呦,青蒿素研究开发中心主任、著名药学家
2020年8月11日[4]
- 钟南山,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学专家
参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全国人大网,2015年12月28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将隆重举行 —央视网,2019年9月28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中国政府网,2019年9月17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中国政府网,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