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平”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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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兼任西北地区事务指导委员会主任。<ref>[https://daihoidang.vn/nhan-su/nguyen-van-binh-610.vnp NGUYỄN VĂN BÌNH]. 越共代表大会</ref>
 
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兼任西北地区事务指导委员会主任。<ref>[https://daihoidang.vn/nhan-su/nguyen-van-binh-610.vnp NGUYỄN VĂN BÌNH]. 越共代表大会</ref>
  
2020年11月6日,因在担任国家银行党组干事会书记、行长时期,出现了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则,失职失责、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难以克服,导致多名国家银行干部、党员和部分信贷机构领导违反法律规定并被刑事处置,因此被越共中央政治局给予警告处分。<ref>[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5%B1%E4%B8%AD%E5%A4%AE%E6%94%BF%E6%B2%BB%E5%B1%80%E5%86%B3%E5%AE%9A%E5%AF%B9%E4%B8%80%E5%90%8D%E5%A7%94%E5%91%98%E8%BF%9B%E8%A1%8C%E7%BA%AA%E5%BE%8B%E5%A4%84%E5%88%86/129677.vnp 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一名委员进行纪律处分]. 越通社, 2020年11月8日</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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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6日,因在担任国家银行党组干事会书记、行长时期,出现了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则,失职失责、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难以克服,导致多名国家银行干部、党员和部分信贷机构领导违反法律规定并被刑事处置,因此[[越共十一大以来的反腐败运动|被越共中央政治局给予警告处分]]。<ref>[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5%B1%E4%B8%AD%E5%A4%AE%E6%94%BF%E6%B2%BB%E5%B1%80%E5%86%B3%E5%AE%9A%E5%AF%B9%E4%B8%80%E5%90%8D%E5%A7%94%E5%91%98%E8%BF%9B%E8%A1%8C%E7%BA%AA%E5%BE%8B%E5%A4%84%E5%88%86/129677.vnp 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一名委员进行纪律处分]. 越通社, 2020年11月8日</ref>
  
 
2021年1月,不再连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2021年1月,不再连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2024年6月28日 (五) 10:57的最新版本

阮文平

阮文平Nguyễn Văn Bình),京族,1961年3月4日生,富寿省富寿人,1995年4月21日加入越南共产党,经济学博士,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他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中央书记处书记(2016年6月至2021年1月)、中央经济部部长(2016年4月至2021年1月)、越南国家银行行长(2011年8月至2016年4月)。

履历[编辑]

1986年12月,任越南国家银行对外经济部专家。

1992年2月,任越南国家银行国际合作部国际组织处副处长、世界银行处处长。

1995年5月,任越南国家银行国际信贷项目管理部副部长、部长,越南国家银行办公厅主任。

1998年11月,任越南国家银行河内分行副行长。

2001年11月,在俄罗斯联邦担任国际投资银行(MIB)董事会担任副主席、代理主席。

2005年7月,任越南国家银行首席监察员。

2008年4月,任越南国家银行党组干事会委员、副行长。

2011年7月,任越南国家银行行长。

2016年1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国家银行行长。

2016年4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经济部部长

2016年6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经济部部长。

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兼任西北地区事务指导委员会主任。[1]

2020年11月6日,因在担任国家银行党组干事会书记、行长时期,出现了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规则,失职失责、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难以克服,导致多名国家银行干部、党员和部分信贷机构领导违反法律规定并被刑事处置,因此被越共中央政治局给予警告处分[2]

2021年1月,不再连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越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四届国会代表。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