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清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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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清毅

黎清毅Lê Thanh Nghị,1911年3月6日—1989年8月16日),越南革命家、政治家,京族,海阳省嘉禄县嘉庆乡人,1928年参加革命活动,1930年加入越南共产党。

他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56年10月至1982年3月)、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1980年3月至1982年3月)、国务委员会副主席(1981年7月至1987年6月)、政府副总理(1960年7月至1981年7月)。

生平[编辑]

1925年,在海防市禁门发电厂当电工。

1927年,在广宁省横争矿区当电工。

1928年,在下龙市五桩发电厂当电工,并参加革命活动。

1929年,参加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

1930年5月,被法国殖民当局逮捕并判处无期徒刑,流放至崑岛。

1936年,获释,回河内在工人中进行革命活动,建立联谊会、党基层组织并参加河内市委。

1937年,被派到海阳进行革命活动。

1939年,在海防参加革命活动,在B联省委员会和北圻地委中工作。

1940年,再次被敌人逮捕并判处5年徒刑,流放到山罗。在山罗监狱中,他仍积极活动,参加监狱领导委员会,组织斗争,设法与外界联络以越狱。

1945年,刑满释放后,回河内进行革命活动,被党指定为北圻地委常委。

1945年3月9日,被分工指导黄花探战区的革命运动,并被选为负责第二战区的北圻军事委员会委员。

1945年8月,任负责海防、建安、广安、丸荄、海宁等沿海五省的北圻地委委员。

1946年,任北圻地委常委、第三区委书记兼第三区抗战行政委员会主席。

1948年,任第三联区委副书记,后任中央办公厅主任

1949年底,重新担任第三联区委副书记。

1951年,任第三联区委书记、联区抗战行政委员会主席、联区司令部政委。

1953年,任第三联区委书记、联区抗战行政委员会主席,河内市委书记

1954年底,任中央办公厅主任

1955年,任工业部部长。

1956年10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工业部部长。

1960年9月,在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再次被选为党中央委员会委员、政治局委员,并被任命为政府副总理兼工业办公室主任。

1967年,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中央工业部部长。

1974年,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

1976年12月,在党的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被选为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被中央选为政治局委员。

1980年3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政府副总理。

1981年7月,在第七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国务委员会副主席

1982年3月,任国务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1]

1987年,退休。

1989年8月16日,在河内逝世。

越共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中央委员,二届十中全会补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三届、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四届七中全会补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国会代表。

参考[编辑]

  1. Lê Thanh Nghị. 越共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