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夫同志长期致力于民族工作,在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工作近20年中,创造性地执行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项政策,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内蒙古的实际相结合,团结并带领全区蒙汉各族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了重大胜利。乌兰夫同志为丰富党的民族工作经验,加强民族工作的理论建设,为促进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做出了重大贡献。<ref name="乌兰夫同志生平" />
乌兰夫同志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忠于党,忠于人民,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百折不挠,奋斗不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残酷迫害,他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抵制和斗争。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重要历史关头,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现了共产党员的大无畏革命精神。乌兰夫同志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忠于党,忠于人民,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百折不挠,奋斗不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残酷迫害,他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坚决抵制和斗争。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重要历史关头,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现了共产党员的大无畏革命精神。<ref name="乌兰夫同志生平" />
乌兰夫同志衷心拥护和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和路线,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他不顾年高体弱,努力学习,孜孜不倦地工作。1981年至1984年,他主持起草民族区域自治法,提出许多宝贵意见,这个重要的基本法律,对于完善和健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ref name="乌兰夫同志生平" />
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八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四届、五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军衔==
* [[上将(中国)|上将]],1955年9月
==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