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49年3月5日—13日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34人,候补中央委员19人,列席的重要工作人员有11人,因为交通条件等原因缺席者20人。[[毛泽东]]主持了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全会听取并讨论了毛泽东的报告即《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批准了1945年6月[[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七届一中全会]]以来的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批准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批准了毛泽东主席关于以八项条件与南京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基础的声明。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确定了在彻底摧毁国民党统治、夺取全国胜利后,把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移到城市,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规定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ref>[httphttps://cpcwww.people.comgov.cn/GBgovweb/64162test/641682008-06/6455903/4527011content_1003725.html htm 中共第七届历次中央全会]. 人民网中国政府网, 2008年6月3日</ref>
==全会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