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

来自阅兵百科
添加12字节 、 2024年2月13日 (二) 12:27
无编辑摘要
[[文件:Coat of arms of the Russian Soviet Federative Socialist Republic (1920).png|223px|居中|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徽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国徽]]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ref>[https://ru.wikipedia.org/wiki/%D0%92%D1%81%D0%B5%D1%80%D0%BE%D1%81%D1%81%D0%B8%D0%B9%D1%81%D0%BA%D0%B8%D0%B9_%D1%86%D0%B5%D0%BD%D1%82%D1%80%D0%B0%D0%BB%D1%8C%D0%BD%D1%8B%D0%B9_%D0%B8%D1%81%D0%BF%D0%BE%D0%BB%D0%BD%D0%B8%D1%82%D0%B5%D0%BB%D1%8C%D0%BD%D1%8B%D0%B9_%D0%BA%D0%BE%D0%BC%D0%B8%D1%82%D0%B5%D1%82 Всероссийский центральный исполнительный комитет] — Википедия</ref>('''Всероссийский центральный исполнительный комитет''',缩写 '''ВЦИК''')是[[苏俄]]从1917年至1938年在[[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他是由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执行代表大会上的决定,确定[[苏俄人民委员会]]的组成。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其职权由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行驶。自成立以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总共召开了33次全体会议,每次全会历时1至15天。
1922年,苏俄最高法院成立,其组成由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任命。
1925年5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新版苏俄宪法,宪法最终规定了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权,包括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苏俄人民委员会和人民委员部。1925年5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新版苏俄宪法,宪法最终规定了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权,包括[[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苏俄人民委员会]]和人民委员部。
==组成==
1920年12月29日,[[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又赋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撤销苏俄人民委员会法令的权力,代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决定,调整国家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
根据1925年苏俄宪法,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根据1925年苏俄宪法,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