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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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 (六) 15:22的最新版本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최고인민회의)是朝鲜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负责选举朝鲜国务委员会、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和内阁的组成人员。其职能与苏联的最高苏维埃、中国的全国人大相似。
领导机关[编辑]
常任委员会[编辑]
委员长:崔龙海
秘书长:高吉先
委员:李善权、金能五、康智英、朱英吉、金昌叶、张春实、李明哲、康寿麟、康明哲、李哲、金英焕、文哲、韩钟革、金正顺、金秀吉、太亨彻、李赫哲
议长和副议长[编辑]
议长:朴仁哲
法制委员会[编辑]
委员长:李泰燮
委员:金明吉、姜润石、朴正男、金永陪、郑京日、许光日、张世哲、禹尚哲、安金哲、金承灿、车明南、吴秀容、金头日
预算委员会[编辑]
委员长:全贤哲
委员:李熙用、洪瑞宪、金光旭、崔永一、朴亨烈、李锦玉、李在南、朴志民、金昌男、金润实、黄万福
外交委员会[编辑]
委员长:金成男
委员:李龙男、金贞淑、崔善姬、金成日、金东善、金成龙、金浩哲、徐虎元、金成浩
宪法依据[编辑]
第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会议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八十八条 最高人民会议行使立法权。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其常任委员会也可以行使立法权。
第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会议由根据普遍、平等、直接选举的原则通过秘密投票方式选出的议员组成。
第九十条 最高人民会议每届任期五年。最高人民会议的下届选举,在最高人民会议任期届满以前依照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的决定举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举行选举时,其任期延长到举行选举时为止。
第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并补充宪法;
二、通过或修改并补充部门法;
三、批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在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通过的重要部门法;
四、制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
五、选举或罢免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
六、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七、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的提名,选举或罢免国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
八、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
九、选举或罢免内阁总理;
十、根据内阁总理的提名,任命内阁副总理、内阁各部门委员长、相和其他内阁成员;
十一、任免中央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或罢免中央法院院长;
十三、选举或罢免最高人民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
十四、审批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批国家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六、根据需要,听取内阁和中央机关的工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七、决定有关部门向最高人民会议提交的条约的批准或废除。
第九十二条 最高人民会议举行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由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临时会议,在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议员提议时召开。
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出席才能开会。
第九十四条 最高人民会议选举议长和副议长。议长主持会议。
第九十五条 最高人民会议讨论的议案,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委员会、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内阁和最高人民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提出。议员也可以提出议案。
第九十六条 每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议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这一委员会提出的报告,通过确认其议员资格的决定。
第九十七条 最高人民会议发布法令和决议。最高人民会议发布的法令和决议,用举手表决方式,以出席会议议员的过半数通过。修改并补充宪法,须经最高人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议员赞成才能进行。
第九十八条 最高人民会议设法制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外交委员会等必要的专门委员会。最高人民会议各专门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组成。最高人民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人民会议工作,拟定或审查国家的政策方案和法案,采取有关执行措施。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最高人民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在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十九条 最高人民会议议员具有不可侵犯权。最高人民会议议员除现行犯外非经最高人民会议或在其闭会期间非经其常任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处罚。
历届最高人民会议[编辑]
- 第一届最高人民会议(1948年9月8日—1957年9月17日)
- 第二届最高人民会议(1957年9月17日—1962年10月21日)
- 第三届最高人民会议(1962年10月22日—1967年12月15日)
- 第四届最高人民会议(1967年12月16日—1972年12月25日)
- 第五届最高人民会议(1972年12月26日—1977年12月15日)
- 第六届最高人民会议(1977年12月16日—1982年4月4日)
- 第七届最高人民会议(1982年4月5日—1986年12月29日)
- 第八届最高人民会议(1986年12月30日—1990年5月23日)
- 第九届最高人民会议(1990年5月24日—1998年9月4日)
- 第十届最高人民会议(1998年9月5日—2003年9月3日)
- 第十一届最高人民会议(2003年9月4日—2009年4月8日)
- 第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2009年4月9日—2014年4月8日)
- 第十三届最高人民会议(2014年4月9日—2019年4月11日)
- 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2019年4月12日—)
相关内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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