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海”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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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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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因对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市委规章制度,被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给予罢免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职务纪律处分。<ref>[https://zh.vietnamplus.vn/%E5%85%9A%E5%BB%BA%E8%B6%8A%E5%85%B1%E4%B8%AD%E5%A4%AE%E6%94%BF%E6%B2%BB%E5%B1%80%E4%B8%AD%E5%A4%AE%E4%B9%A6%E8%AE%B0%E5%A4%84%E7%BB%99%E4%BA%8820102015%E5%B9%B4%E4%BB%BB%E6%9C%9F%E8%83%A1%E5%BF%97%E6%98%8E%E5%B8%82%E5%B8%82%E5%A7%94%E5%B8%B8%E5%A7%94%E4%BC%9A%E8%B0%B4%E8%B4%A3%E5%A4%84%E5%88%86/111400.vnp 党建: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给予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谴责处分]. 越通社, 2020年3月21日</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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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因对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市委规章制度,[[越共十一大以来的反腐败运动|被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给予罢免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职务纪律处分]]。<ref>[https://zh.vietnamplus.vn/%E5%85%9A%E5%BB%BA%E8%B6%8A%E5%85%B1%E4%B8%AD%E5%A4%AE%E6%94%BF%E6%B2%BB%E5%B1%80%E4%B8%AD%E5%A4%AE%E4%B9%A6%E8%AE%B0%E5%A4%84%E7%BB%99%E4%BA%8820102015%E5%B9%B4%E4%BB%BB%E6%9C%9F%E8%83%A1%E5%BF%97%E6%98%8E%E5%B8%82%E5%B8%82%E5%A7%94%E5%B8%B8%E5%A7%94%E4%BC%9A%E8%B0%B4%E8%B4%A3%E5%A4%84%E5%88%86/111400.vnp 党建: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给予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谴责处分]. 越通社, 2020年3月21日</ref>
  
2024年5月16日,在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上,被给予撤销党内各职务处分。<ref>[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5%B1%E5%8D%81%E4%B8%89%E5%B1%8A%E4%B9%9D%E4%B8%AD%E5%85%A8%E4%BC%9A%E5%85%AC%E6%8A%A5%E7%AC%AC%E4%B8%80%E5%8F%B7-post216477.vnp 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公报(第一号)]. 越通社, 2024年5月16日</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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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在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上,[[越共十一大以来的反腐败运动|被给予撤销党内各职务处分]]。<ref>[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5%B1%E5%8D%81%E4%B8%89%E5%B1%8A%E4%B9%9D%E4%B8%AD%E5%85%A8%E4%BC%9A%E5%85%AC%E6%8A%A5%E7%AC%AC%E4%B8%80%E5%8F%B7-post216477.vnp 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公报(第一号)]. 越通社, 2024年5月16日</ref>
  
 
越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十届、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越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十届、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2024年6月28日 (五) 18:56的最新版本

黎青海

黎青海Lê Thanh Hải),京族,1950年2月20日生,前江省周城县人,经济学学士,文学学士,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曾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06年4月至2016年1月)、胡志明市市委书记(2006年6月至2015年10月)。

履历[编辑]

1966年,任连芳乡工会副书记,西贡-嘉定团委办公室副主任,西贡-嘉定团委青年职工委员会副主任。

1975年5月,任新平郡公社专员兼书记,公社主席,郡团委书记,胡志明市团委常委、青年产业委员会主任,市青年志愿者队伍负责人。

1986年10月,任胡志明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1990年1月,任胡志明市第五区委书记,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

2000年1月,任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2006年4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2006年6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2011年1月,在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被中央委员会选举为政治局委员。

2015年10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

2016年1月,退休。

2020年3月20日,因对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市委规章制度,被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给予罢免2010-2015年任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职务纪律处分[2]

2024年5月16日,在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上,被给予撤销党内各职务处分[3]

越共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十届、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