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道夫·希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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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道夫·希特勒

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1889年4月20日—1945年4月30日),纳粹党和纳粹政权统治者、第二次世界大战发动者,德意志族,上奥地利因河畔布劳瑙人,1914年入伍,下士军衔。

他曾担任纳粹德国元首(1934年8月至1945年4月)、德国总理(1933年1月至1945年4月)、纳粹党主席(1921年7月至1945年4月)、德国国防军陆军总司令(1941年12月至1945年4月)。

生平[编辑]

1929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给德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失业人数激增至300多万,纳粹党借助经济危机和抵制杨格新赔款计划的公决运动再次登上魏玛共和国的政治舞台。[1]

1930年9月14日,他领导的纳粹党在国会大选中获得18.3%的选票,其议席数增加到107个,成为仅次于社民党的第二大政党。[2]

1932年7月31日,纳粹党在国会选举中取得230个席位并成为第一大党。31日,希特勒向兴登堡提出出任总理的要求,但遭到断然拒绝。同年11月6日,国会因巴本内阁的不信任案而再度选举,纳粹党仍取得了33.1%的选票,为国会第一大党。[2]

1933年1月初,他与巴本就上任总理一事进行秘密谈判,并达成一致。同月30日,兴登堡虽然不情愿,但仍然任命希特勒为德国总理,并与德国国家人民党共同组成右翼联合内阁。出于对希特勒的提防,兴登堡只有在副总理巴本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会接见希特勒,并且未授予该内阁颁布紧急行政法令的权力,但是刚上台的希特勒为了夺取国会多数席位就决定解散国会重选。2月1日,兴登堡同意解散国会重选,并规定在3月5日举行国会选举。[2][3]

1933年2月28日,在发生国会纵火案后,希特勒及其党羽借机以“反击共产党危害国家的暴力行为”为由,影响兴登堡签署了《保卫人民和国家的总统令》,随即大肆迫害共产党人、社会民主党人、工会会员和其他民主派别。[3]

1933年3月5日,纳粹党在新的国会选举中获得43.9%的选票,连同德国国家人民党总共得到51.9%的选票,占得国会微弱多数。随后,希特勒借助纵火案宣布81名共产党议员资格无效,并派戈林动用警察对若干名社会民主党议员进行“保护性拘留”,拉拢德国中央党部分成员,于23日在国会通过了《授权法》,从而使希特勒内阁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权力。随后,希特勒利用国内的反共情绪,正式取缔了德国共产党,并禁止社会民主党的活动。[3]

1933年6月至7月,在取缔左翼政党后,希特勒将矛头对准了可能威胁其执政的其他资产阶级政党,迫使德国中央党、德国国家人民党、德国国家党、巴伐利亚人民党解散,从而使“纳粹党是德国唯一的政党”。随后,他又解散了由3月5日选出的国会,并在11月12日选出了几乎清一色纳粹党国会。[3]

1934年1月30日,为集中权力,希特勒颁布了彻底改变宪法的《帝国重建法》,规定“废除各邦议会,各邦主权移交中央,各邦政府隶属于中央政府,各邦最高长官隶属于帝国内政部长管辖”。[3]

1934年8月2日,在兴登堡逝世后,希特勒通过颁布《国家元首法》将总统与总理的职务合并为一,并就此成为帝国元帅兼总理,拥有国防军的最高统帅权,彻底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3]

参考[编辑]

  1. 景德祥. 1929年世界经济大危机与希特勒的上台. 史学理论研究, 2009, (02):14-19
  2. 2.0 2.1 2.2 景德祥. 魏玛宪法二元制与希特勒的上台. 史学理论研究, 2006, (04):93-103
  3. 3.0 3.1 3.2 3.3 3.4 3.5 邸文. 希特勒上台至德国法西斯政权的全面确立. 世界历史, 1990, (04):10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