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创
张晋创(Trương Tấn Sang),京族,1949年1月21日生,隆安省德和县美幸乡人,1969年12月20日加入越南共产党,阮爱国高级党校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曾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96年6月至2016年1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2006年5月至2011年8月)。
履历[编辑]
1966年,在学生时期参加地下组织,担任青年组织领导人。
1969年,在隆安省德和镇组织地下武装,任团委书记。
1971年,被捕,关押在富国岛边和监狱中。
1973年,根据《巴黎协定》获释,任中央统一委员会T.72部门组织干事。
1975年5月,任嘉定省工会专员,胡志明市新经济区和胡志明市共青团农场书记,市新经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1979年,任胡志明市平政县范文海农场主任。
1983年,任胡志明市新经济委员会分管青年志愿者队伍的委员、林业厅厅长。
1986年,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委、平政县委书记。
1988年,就读于阮爱国高级党校(现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
1990年,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委、农业厅厅长。
1991年,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
1992年,任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主席。
2001年1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经济部部长。
2001年4月,在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党中央委员,并被选举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2006年4月,在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党中央委员,并连任中央政治局委员。
2011年1月,在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党中央委员,并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2011年7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1]
2016年4月,退休。
越共第七届、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三届国会代表。[2]
参考[编辑]
- ↑ TRƯƠNG TẤN SANG — 越共代表大会
- ↑ 国家主席张晋创的简历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新闻网, 201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