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志公
武志公(Võ Chí Công,1912年8月7日—2011年9月8日),原名武全(Võ Toàn),号南公(Năm Công)[1],越南革命家、政治家,国家元首,京族,广南省三岐市三春乡人,1930年5月参加革命,1935年5月加入越南共产党。
他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76年12月至1991年6月)、国务委员会主席(1987年6月至1992年9月)、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1982年3月至1986年6月),参加过越南抗法战争和越南抗美救国战争。
生平[编辑]
1930年,参加共产主义青年运动。
1936年,任三岐县乡级基层支部书记。
1939年,任广南省三岐县委书记。
1940年,任广南省临时省委书记。
1941年,被分工负责广南、岘港、富安各省份。
1942年,被分工在中南部各省建立根据地。
1943年,被捕并被判无期徒刑,先后关押在会安监狱和邦美蜀监狱。
1945年3月,出狱并回到广南,被选为广南省起义委员会主任,指挥在广南-岘港夺取政权。在八月总起义后,任广南-岘港省司法厅厅长、第93团政委。
1946年,任第五军区干部组织与清查部副部长。
1951年,任东北干事委员会书记。
1952年,任广南-岘港省委书记。
1954年,参加北方地区土地改革委员团。
1955年,任第五区委副书记。
1961年,任南方局中央副书记。
1962年,任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副主席。
1964年,任南方局中央副书记、第五区委员书记、第五军区政委。
1975年,在南方完全解放后,任党中央与政府驻南方副代表,负责第五区。
1976年12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兼海产部部长。
1978年,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兼农业部部长、南方农业改造委员会主任。
1981年4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部长会议副主席。
1982年4月,在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被中央委员会选举为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分工担任书记处常务书记。
1986年6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部长会议副主席。
1986年12月,在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为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并被中央委员会选举为政治局委员,参加中央军事党委。
1987年4月,被国会选举为国务委员会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2]
1991年6月至1996年6月,任党中央委员会顾问。
2011年9月8日7时17分,因高龄病重医治无效,在胡志明市统一医院逝世,享年99岁。[3]
越共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中央委员,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六届、七届、八届国会代表。
荣誉[编辑]
参考[编辑]
- ↑ Đồng chí Võ Chí Công.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8年4月16日
- ↑ VÕ CHÍ CÔNG. 越共代表大会
- ↑ 原国家主席武志公同志逝世. 越通社, 2011年9月9日
相关内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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