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基米尔·尼古拉耶维奇·洛博夫
弗拉基米尔·尼古拉耶维奇·洛博夫[1](Влади́мир Никола́евич Ло́бов),1938年7月22日生,巴什基尔布拉埃沃人,伏龙芝军事学院和伏罗希洛夫总参谋部军事学院毕业,1954年入伍,1964年加入苏联共产党,军事科学博士,历史科学副博士,教授,大将军衔。
曾任苏联武装力量总参谋长(1991年8月至12月)。
生平
1954年,应征入伍,被分配到土耳其斯坦军区加特契纳第201山地步兵师炮兵团服役。
1956年9月,进入梁赞炮兵学校学习。
1959年,从学校毕业并留校担任学员排排长。
1960年9月,转入苏联战略火箭军系统,担任赤塔中士培训学校学员排排长、讲师、教务处主任助理。
1964年至1967年,在伏龙芝军事学院学校。毕业后,担任苏军驻德集群某摩托化步兵营营长。
1968年8月,参加了干涉捷克斯洛伐克的军事行动。
1969年5月,任苏军驻德集群第74独立训练摩托化步兵团参谋长。
1970年,任该训练摩托化步兵团团长。
1973年10月,任列宁格勒军区近卫第63训练摩托化步兵师师长。
1975年12月,任第26军团司令员。
1979年,从伏罗希洛夫总参谋部军事学院毕业,担任白俄罗斯军区第28诸兵种合成集团军司令员。在担任该集团军司令员时,他参加了“西方-81”军事演习。
1981年10月,任列宁格勒军区第一副司令员。
1984年6月,任中亚军区司令员。
1986年12月,参加了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抢险工作,任国家消除事故后果委员会负责人。
1987年1月,任苏联武装力量第一副总参谋长,协助苏共中央总书记米·谢·戈尔巴乔夫起早军事改革方案,该方案遭到国防部长德·季·亚佐夫的反对,从而在1988年11月解除该职务。
1989年1月24日,任苏联武装力量第一副总参谋长兼华约联合武装力量参谋长。
1991年6月,任伏龙芝军事学院院长。
1991年8月23日,在八一九事件之后,他被任命为苏联武装力量总参谋长。
1991年12月7日,被免去总参谋长一职。
1992年1月起,先后担任苏联国防部和俄罗斯联邦国防部的总监察组监察员兼顾问。
2008年,俄罗斯重新设立了俄罗斯联邦国防部总监察组,他被任命为总监察组成员。
第十一届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苏联人民代表。1975年4月25日,晋升少将军衔;1980年,晋升中将军衔;1984年10月20日,晋升上将军衔;1989年2月15日,晋升大将军衔。
荣誉
苏联
- 红旗勋章(1988年2月19日第540413号)
- 二级库图佐夫勋章(1981年11月4日第3653号)
- 红星勋章(1969年2月21日)
- 二级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役勋章(1985年7月19日)
- 三级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役勋章(1975年2月18日)
- 纪念列宁诞辰100周年奖章
- 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
-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二十周年纪念奖章
- 苏联武装力量老兵奖章
- 巩固战斗友谊奖章
- 开垦处女地奖章
- 苏联武装力量50周年纪念奖章
- 苏联武装力量60周年纪念奖章
- 苏联武装力量70周年纪念奖章
- 圆满服役奖章(一级、二级、三级)
俄罗斯联邦
- 英勇勋章(2000年6月17日第35140号)
- 荣誉勋章(2000年5月4日第9373号)
- 友谊勋章(1997年5月8日第2201号)
- 莫斯科建城800周年奖章
参考
- ↑ Лобов, Владимир Николаевич — Википеди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