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满服役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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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圆满服役”奖章
一级“圆满服役”奖章

一级“圆满服役”奖章

二级“圆满服役”奖章
二级“圆满服役”奖章

二级“圆满服役”奖章

三级“圆满服役”奖章
三级“圆满服役”奖章

三级“圆满服役”奖章

上级 纪念基辅建城1500周年奖章

“圆满服役”奖章[1]Медаль «За безупречную службу»)是由苏联国防部苏联内务部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于1958年1月25日通过联合决议设立的政府部门奖章。

历史[编辑]

1944年6月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法令,确立了向长期服役的红军红海军内务人民委员部队军人颁发勋章和奖章的程序。该法令规定,向服役十年且无重大过失的军人授予军功奖章,向服役十五年且无重大过失的军人授予红星勋章,同理,入伍二十年的可获得红旗勋章,二十五年的则颁发列宁勋章,三十年的可再获得一枚红旗勋章。

1957年,随着因长期服役获得勋章与奖章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比如有30万枚红旗勋章因为服役时长达到标准而被颁发,从而大大降低了该勋章的含金量,因此这一年停止了根据服役时长颁发勋章和奖章的规定。

1958年1月25日,苏联国防部、苏联内务部和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通过联合决定,设立“圆满服役”奖章来取代原有根据服役时长颁发勋章和奖章的规定。

奖章条例[编辑]

“圆满服役”奖章授予给在苏联陆海军、苏联内务部、苏联部长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至少服役10年且无重大过失的苏联军人和军事单位人员。该奖章由苏联国防部长、苏联内务部长或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颁发。

“圆满服役”奖章由三个级别组成:

  • 一级——20年服役
  • 二级——15年服役
  • 三级——10年服役

奖章最高等级为一级,该奖章按照三级、二级、一级的顺序依次颁发。但在奖章设立之初,一级和二级圆满服役奖章可以直接颁发给服役满20年和15年的军人。

“圆满服役”奖章应佩戴在胸前左侧,在有其他苏联奖章的情况下,位于其他苏联奖章之后。

奖章样式[编辑]

“圆满服役”奖章为直径32毫米的圆形奖章。奖章正面的有一颗巨大的五角星,覆盖了整个奖章,五角星向四周散发着光芒。五角星的正中心是锤子镰刀图案,这颗五角星周围被月桂树花环所环绕。另外,在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颁发的奖章中,会在奖章正下方刻上对应的罗马数字,一级为“XX”,二级为“XV”,三级为“X”,即相应的服役时长。

一级圆满服役奖章在1958年至1965年发行的版本使用纯银制成,1965年后颁发的则使用镀银黄铜制成,奖章的五角星使用红色珐琅制成(除了正中心的锤子镰刀)。二级奖章由黄铜制成,该奖章除五角星以外的部分都是镀银。三等奖章同样由黄铜制成,但不使用镀银。

奖章的绶带为一条24毫米宽的红色丝绸云纹丝带,绶带两端各有一条窄的绿色条纹,绶带中间有若干条金黄色条纹,其中一级为一条,二级为两条,三级为三条。

参考[编辑]

相关内容[编辑]

锤镰星 苏联国家级奖项
最高荣誉
勋章
  • 劳动光荣勋章
奖章
  • 乌沙科夫奖章
  • 纳希莫夫奖章
  • 拯救溺水者奖章
  • 改造苏俄非黑土地地区奖章
  • 开发西西伯利亚石化联合体地下资源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