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英勇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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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英勇”勋章
“个人英勇”勋章
上级 荣誉之徽勋章
下级 光荣勋章

“个人英勇”勋章[1]Орден «За личное мужество»)是苏联俄罗斯联邦早期设立的国家勋章,其勋章条例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88年12月28日颁布的法令批准。该勋章的样式设计者是亚·鲍·朱克。“个人英勇”勋章是最后一种由苏联设立的勋章,旨在表彰在拯救群众、保护公共秩序和社会主义财产、打击犯罪、抗击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下的英勇无畏表现。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仍将该勋章保留在国家级奖项体系中,直到1994年设立英勇勋章替代之。

历史[编辑]

1988年8月22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关于改进苏联国家级奖项授予程序的决议》,下令设立“个人英勇”勋章,以表彰拯救群众生命、保护公共秩序和社会主义财产、打击犯罪、抗击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中有英勇无畏表现的公民。该文件还指示苏联内务部苏联司法部主持并在一个月内提交该勋章的条例及说明草案。

1988年12月28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法令批准了“个人英勇”勋章的条例和说明。

1992年3月2日,根据俄罗斯最高苏维埃第2424-1号法令,在俄罗斯建立国家级奖项体系之前,在确保条例、规定和说明与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志一致的前提下,保留部分苏联现有的勋章和奖章,“个人英勇”勋章由此被保留。

1994年3月2日,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第442号法令,英勇勋章被设立,“个人英勇”勋章不再保留。

勋章条例[编辑]

“个人英勇”勋章授予给:

  • 在拯救群众、制止犯罪威胁他们生命方面表现出英勇无畏;
  • 不顾日益严重的危险,在维护公共秩序、保护社会主义财产、打击犯罪、消灭犯罪集团中英勇无畏表现;
  • 在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事故和其他紧急情况下或灾后处理时表现出英勇坚韧,从而消除了对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威胁或保护了大量物质或非物质财产;
  • 在存在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其他行动无私履行民事或公务职责。

“个人英勇”勋章佩戴在胸前左侧,在有其他苏联勋章的情况下,位于荣誉勋章之后。

勋章样式[编辑]

“个人英勇”勋章呈略微凸出的五角星状,其表面呈发散光线状。在五角星的星角之间,左侧有橡树枝图案,右侧位月桂树枝图案,并在底部相连。五角星正面的中心位置有一个盾牌,盾牌中有带边框的椭圆,椭圆中刻有“个人英勇”(ЗА ЛИЧНОЕ МУЖЕСТВО)的字样,盾牌顶部有刻着锤子镰刀图案的红色五角星。盾牌下半部飘着一根绸带,上面刻有“苏联”(СССР)字样,但在苏联解体后,该字样被取消。

“个人英勇”勋章由银制成,而五角星上的光线、锤子镰刀及铭文采用镀金,红五角星和绸带位红宝石色珐琅并带有镀金边缘。盾牌的边缘涂有白色珐琅,内外边缘镀金。橡树、月桂树枝、盾牌中间的椭圆进行了氧化处理。

大五角星的直径为45毫米,勋章总高48毫米,宽44.5毫米,总重量为33.250±1.62克。

该勋章通过孔眼和圆环固定在覆盖着红色丝绸云纹绶带的五边形金属块上。绶带宽24毫米,绶带两侧边缘各有三道纵向白色条纹,白色条纹宽度为1毫米。

参考[编辑]

相关内容[编辑]

锤镰星 苏联国家级奖项
最高荣誉
勋章
  • 劳动光荣勋章
奖章
  • 乌沙科夫奖章
  • 纳希莫夫奖章
  • 拯救溺水者奖章
  • 改造苏俄非黑土地地区奖章
  • 开发西西伯利亚石化联合体地下资源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