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力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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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力量英雄

人民武装力量英雄[1]Anh hùng Lực lượng vũ trang nhân dân)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家级最高荣誉称号,授予或追授给“在战斗、战斗服务、维护安全、秩序、社会安全有特别出色成绩,忠诚于越南社会主义祖国,有道德、革命素养”的个人和“在战斗、战斗服务、维护安全、秩序、社会安全有特别出色成绩,忠诚于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内部很团结,党、团组织清廉、有力”的集体。根据《竞赛表彰法》的规定,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的授予和追授,由政府总理提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签署颁发。

历史[编辑]

1952年8月10日,胡志明主席签署第107/SL号命令,授予7名竞赛战士爱国竞赛英雄(Anh hùng thi đua ái quốc)称号,其中4名军队英雄(Anh hùng quân đội)、3名劳动英雄

奠边府战胜后,又在1955年8月31日和1956年5月7日颁发了两批军队英雄称号。在北方,截止1970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又组织了3次全国竞赛战士与英雄联欢大会,总共有289名个人和85个集体被授予英雄称号(包括军队英雄和劳动英雄)。在南方,越南南方解放武装力量于1965年5月2日至6日举行了第一次竞赛战士与英雄大会,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和越南南方解放武装力量司令部在大会上决定表彰23名解放军英雄(Anh hùng quân giải phóng),其中包括2名妇女,而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7年9月17日召开。

1970年1月15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常务委员会出台法令,设立劳动英雄、人民武装力量等国家荣誉称号。因此,军队英雄和解放军英雄改称为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

授予情况[编辑]

截至2006年,共有1289人被授予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其中148人在越南抗法战争中获得,859人在越南抗美战争中获得,279人因其他军事行动获得,包括160名女性英雄和163名少数民族英雄。

科斯塔斯•萨兰提蒂斯(阮文立,希腊人,后加入越南国籍)是唯一一位获得该称号的外国战士。

参考[编辑]